2、兄弟:
比和者谓之兄弟也。大抵不能为福,亦不能为大凶,无非破败、克剥、阻滞之神也。怕逢官鬼发动,则受制,喜遇父母兴隆,则有依。动则伤克妻财、扶持福德。此理弘深,自宜推测。
3、子孙:
我生者谓之子孙也。逢之者无不为佳,背之者莫能为福。卦无父母则无克,爻有兄弟则有依,动则生财伤克官鬼。
4、妻财:
我克者谓之妻财也。诸事逢之无不为吉。惟占父母及文书不宜见之。值兄弟则有损,遇福德则愈佳,逢官鬼则泄气。动、静皆吉。虽然动则生鬼,亦不宜发动也。后之学易者,自当通变。
5、官鬼:
克我者谓之官鬼也。大抵为凶处多,为福处少。所畏者福德,所恃者妻财。动则克伤兄弟,生扶父母。然卦中虽凶而不可无,但宜静而不宜动耳。占身命,带贵人,当为贵用,加凶煞仍作鬼推。遇吉必进禄加官,逢凶必丧亡疾病。占婚姻为夫。旺相带青龙者,必聪明俊雅之人。加贵人必有勾当,不然亦是宦家子弟。若在胎养沐浴爻上,今虽末仕,他日必贵。最宜持世,或临阳象,皆名得地。其余所占,不及尽述,详具《天玄赋》总论中。
八、断易总论:
且如四时之旺相,实专八卦之吉凶。春木旺而夏火炎,秋金坚而冬水盛。
木火兼用于春天,火土用事于夏月,金水专三秋之令,水木主一冬之权。
临用爻为福不浅,临忌爻为祸非轻。
先定财官出现伏藏,次论支神休囚旺相。
父母辅佐于官鬼,子孙辅佐于妻财。父母与官鬼同气相求,子孙与妻财同声相应。
私用以妻财为主,公用以官鬼为尊。
最忌动摇,大宜安静。
出现旺相可为远日之图,有气伏藏只利暂时之用。用神无气伏藏,急要日辰生合。日辰旺相,方能生合相扶;用爻休囚,最怕逢空冲克。
旺相能克休囚,休囚难克旺相;交重能克单拆,单拆难克交重。
伏藏不论旬空,(旬空者:甲子旬中戌亥空之类)出现怕临月破。(假如正月建寅,用爻是申,为月破也。)
用官忌子孙持世,求财忌兄弟临身。财官若遇生扶,谋望并无阻滞。身世若无救助,所为必主参商。
兄弟动摇,买婢求财空费力;子孙兴发,求官应举枉劳心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