巳酉亥卯
酉丑卯丁
丑寅卯辰
子巳
亥午
戌酉申未
重审课:下贼上。
申亥寅
辰丑亥申
丑戌申丙
申酉戌亥
未子
午丑
巳辰卯寅
第二比用
诀云:下克或二三四侵,不然上克亦同论,常将天日相比取,阳日用阳阴用阴。
先视下贼之动机何在,否则乃取上克下者,此异中求同,阳日用阳,阴日用阴。所课比者,比而用之,又即所课知一。
天为日干,日,日元,同声应而共鸣归一。
戌酉申
寅卯酉戌
卯辰戌壬
辰巳午未
卯申
寅酉
丑子亥戌
知一课,用一阳比者,三传戌酉申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