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财或比或生身,无伤无克细推寻。得个稳中堪下脚,莫令衰败又无存。
如课传无禄可依,当寻我之财,或比,或生,俱要无刑冲克破害,方为平稳,可立脚矣。若有所伤而又入衰败之乡,则无靠也。
先审干上作元因,次把用传配合寻。初不成传方看二,方知此事得何因原本作“若不成传方看救,要知救我有何神。
课无全吉,宜先寻干上以究共原因,次看用传以审其运用。如初传空克有伤,则看中传末传有何救我之神,何方可靠,何人可依,何事可为,虽不能成大富贵,亦为终身之依。数中无依,斯为下也。然壬课有吉有凶,不可执一而论。如占功名,明无官星,或有官星而变空克,则又以暗遁得官星,父母得地无伤,所临吉神吉煞,亦可取贵。如遁再凶,是功名不成矣。
如常人占,明无财星,或有财星空克,又以暗遁得财星,父母得地无伤,所临有吉神吉煞,亦可取财;若遁干又无所取,则财不聚矣。又有明吉而遁凶,亦为有害,务宜详之。又察年命上神,与日干并用神,或生或比,或刑克冲破害,方为得体也。
论空亡
却有空亡临吉神,吉神无倚不和平。惟有凶神临日辰,就言其事主灾迍。
日辰空亡为真空亡,作事无力。在地曰孤,无妻可依;在天曰寡,无夫可依。凡凶神刑冲破害,宜空;若生我救我者,不宜空。如初传空,末传实,先虽无着,后却有成。如中传空,事将成而中止。如末传空,事终无结果。如占暴病、忧贼、争讼,空则吉;久病占如空必主死;余不吉,主人财走失。惟金水不嫌空,有生不为空,月将、太岁、月建、日、时、年、命填实为不空,不可全以空论。
如占坟宅,取支左空则空左,右空则空右,先吉而后空不嫌。如占六畜,逢空,看其地分,若採加不得位,必有损伤;採加得地临生气,虽空不妨。如占子孙带空,纵有子是空中来,或奸生,或过继。不然主有伤。如占才名,先实后空,主后有阻隔,不遂意,破财。如占买卖,带空,不成。
旬中空亡,当以类推。
甲子旬中空戌亥,甲子乙丑空才、父,既入空,虽吉不可用;丙寅卯空官、子;戊辰己巳空兄、才;庚午辛未空父、子;壬申癸酉空官、兄。
凡占有十恶大败日,名无禄日。甲戌,乙巳,壬申,丙申,丁亥,庚辰,戊戌,癸亥,辛巳,己丑。此十日内无禄才空亡,故曰大败,占身无才禄,决然不安,占寿无才禄,亦是不美。但看传中有生,亦不死。直符克年方死。占官求才,俱为不利。
用空入生,废事再来。遇阴而昧,还是沈埋天空入空,旺相所合,中虽见阻,婚姻必吉。
如用空居长生之地,是事不成而再发;传入太阴在上,事虽露机而又入暗昧之地,将成又废,毕竟是空,不可以值长生而谓事得再成也。
用空入末,旧事再发。凶则宜避,凶则莫合。
用作空亡而末传归于日上,主旧事再发,若带吉神良将,则当为之而不可舍。若带凶神恶将,则宜逃之而不可为。
空于其妻,其妻复归。初虽有伤,后当再为。天空入空,又休又刑,婚姻虚喜,终见无成。
支为宅为妻,入空是空于其妻也。若财亦然。先见其空而后有妻才入实,未娶者先难后成也。既娶者先奸后娶。若先空而末得子孙生之,亦主再娶。
用见其妻,后入于空,半路断弦,何日续终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