角:班固曰:角,触也,立也。为宫物触也,而生载芒也。《律历志》曰:角属木者,以其清浊中次商,民之象也。春气和,则角声调,角乱则尤,其人哀。《乐志》曰:角为民之为言触也,谓象诸阳气触物而生也。
徵:班固曰:徵,扯也,物盛大繁祉也。《律历志》曰:徵属火者,徵事之象。夏气和则徵声调。徵乱则哀,其事伤。《乐志》曰:徵为事也,徵之为言止也,言万物盛则止也。
羽:班固曰:羽,宇也,万物聚藏宇覆也。《律历志》曰:羽属水者,以其最清,物之象也。冬气和,则羽声调,羽乱则危,其财匮。《乐志》曰:羽为物,羽之为言舒也,言阳复万物,孳育而舒生也。
夫音声者,中于宫,触于角,神于徵,章于商,宇于羽。故四声为宫纪。协之五行,则角为木,五常为仁,五事为貌。商为金,五常为义,五事为青。徵为火,五常为礼,五事为视。羽为水,五常为智,五事为听。宫为土,五常为信,五事为思,以君臣民事物言之,宫为君,商为臣,角为民,徵为事,羽为物。五音唱和有相焉,故宫为君,君乃臣民事物之体也。是以闻宫声,使人温良而宽大。闻商声,使大方廉而好义。闻角声,使人恻隐而仁爱。
闻徵声,使人乐养而好施与。闻羽声,使人恭谨而好礼节。
释五性第十
传曰:五性者,五常之性也,谓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也。
仁:《诗纬》曰:木神主仁。言其叶可荫,其子可啖,所以为仁。《黄帝》曰:木主于肝。《素问》曰:肝者,魂之所居也。
义:《诗纬》曰:金神主义。言剑刀刚断,所以为义。《黄帝》曰:金主于肺。《素问》曰:肺者,魄之所居也。
礼:《诗纬》曰:火神主礼。言烛头不乱,所以为礼。《黄帝》曰:火主于心。《素向》曰:心者,神之所居也。
智:《诗纬》曰:水神主智。言方园随器,所以为智。《黄帝》曰:水主于肾。《素同》曰:肾者,精之所居也。
信:《诗纬》曰:土神主信。言能生育万物,所以为信。《黄帝》曰:土主于脾。《素问》曰:脾者,意之所居也。
五行各正其性而相近也。孔子曰:性相近也。
水性满无不鉴,浸无不通,方圆应变。此信而近智也。
火性至明而不乱,犯之者焚。此礼而近义也。
木性主仁,秋落春荣,被雪而茂。此仁而近信也。
金性诛怨反正,此义而近礼也。
土性主厚而味甘,物无不载。此智而近仁也。凡用其神,皆主其事。
假令正月甲子日寅时占事,用起胜光火神加酉一,上克下为用。若占人性,则执礼而不乱。若占人疾,其病在心。他皆准此例也。
释六情第十一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