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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-六壬灵觉经--佚名*导航地图-第55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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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卑幼害长,病患重来,家门不吉,骨肉尤乖,出军失利,行者多灾,将神旺相,祸去福来。如发用阳神乘凶将,主伯叔尊长有灾,阴神发用乘凶将,主姑姨姆姐妹小有灾。应剥上九“不利攸往”之象。三上制其下,根源长幼推。子孙先发动,小者必依蕤。父母相连用,凶神入墓悲。且看末传位,人生福可期。
四课之中三克下,课名长幼事须知。须得下势先通利,上无承接下不随。居上自如不利下,虽望远方不见归。若还长幼来相问,用起亲疏说祸机。此系长幼课。
孔明曰:《金匮》云“课有三上克下,名长幼课。主长来欺幼,亦名幼度厄,主祸自外来。”经云“长伤卑幼灾网布。”又曰:“长幼不利于小。”此度厄课,亦不可以全凶目之。若日用旺相乘吉将,主幼得长力,长得幼力,则应“君子得舆”之象。
无禄课一曰无路课,又名绝嗣课
象曰:四课克其上,名为绝嗣凶。中年多子息,墓岁灭先宗。有救同前例,无依传后宗。专看发用类,年月日时同。
四课俱克下,男鳏女寡孤。三传如有救,子必胜于吾。首尾俱相制,临年子失途。切须看族类,到老如无忧。
又曰:四课下神俱贼上,孤立如何保二亲?妻叛夫兮奴叛主,子杀父兮臣弑君。占胎长忧遭刑害,定是萦独失业人。欲拟争讼忌先起,却被翻之难雪陈。若占朝廷下生叛,关隔九族不能亲。凡事切忌乎先举,为主不利之为宾。
又曰:四课并来皆克下,占人无禄主孤穷。自信当权不信人,下无承顺应不忠。内穷势迫难为遂,仆从俱无屋内空。虽有吉将还何用,刑以尊上卑下凶。
又曰:四课并皆来贼上,绝嗣之课甚不好。中年之前禄昌盛,脱岁之后颇衰病。若为人从事由己,居首之时僭逆多。利以为主莫为客,卑犯尊兮其奈何。
孔明曰:四课俱贼上,名绝嗣课。是下逆而上伤,是上失其威,为下所乱,岂能有其妻子,故曰绝嗣。凡得此课,若遇神将吉,主分财异居;神将凶,主骨肉分离。又主静而必动,暗中生灾。病者必死,逃者转匿。凡事宜后施,主身命主克双亲,幼为孤子。此时若生男女多克父母。又主子孙悖逆,灭毁祖先,虽父母已亡,不备祭祀之礼。
杂占主阳亏阴盛,卑害尊居,上位者未免有困笃之忧。在下位者则无不吉,福神所佑也。忌占盈,罡加孟,伤胎子病,主丧讼罪;在先起之人,占此更值天空旬空,主来占者孤独,名曰单孤课。若不空,亦主小人无礼,讼宜后举,中年有子,晚亦无。
袁天罡曰:绝嗣乃群下贼上,臣轻其君,子逆其父,弟贼兄,妻悖夫,奴悖,主娘宜谨婢。反吟之课,亦照此推。若末传见子孙,为有救。
孔明曰:四上克下,名无禄,谓十干之禄皆寄地盘之支,今上克之则禄不存矣。取第四课为用,又曰下供上食,谓之禄之为养命之本,无禄则上下不食也。是上慢而贱下,岂能保佑其禄位?故曰无禄。主动而不静,室家孤独,病不久退,讼不久散,囚者出,逃者获。凡事宜先举,但举事不得下情,又主虚人不禄,有官罢职,轻者罚俸,重者削权。盖以上制也,臣子受灾。
屈者难伸,对敌利客,讼宜先起,罪在后举之人,占病不利少者,天不佑,地不容。凡事动于外,起因男子,空室无人,老必孤独。臣子受殃,六亲死亡。彼此离散,客胜主负。经曰“无禄是上骄而下残。”
袁天罡曰:四上克下曰无禄课,神将俱吉,来意主分财异居。若神将凶,主骨肉分离。又名单羁课,必无妻妾,又无男儿,若遇吉将,乃尚可为,若末传得父母,可解此凶。
又曰:绝嗣无禄总名无路。盖日阴阳既相克制,不得其所依,不免投辰上二课,辰之阴阳又相克,则无所投之路,故总名曰无路课。统否之体,乃上下僭乱之课也。占曰:上克无禄,下贼无嗣,君臣悖义,父子分离,求谋不遂,动作忧疑。三传有救,方免灾危。如神将凶,则应否卦之三爻,有“包羞”之象也。要发用有救者,如用是水,末传是金,用是金,末传是土之类。
此名救神 ,不可克初,又不可克末,欲断何人受灾,以发用之神看所属何六亲言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