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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-六壬灵觉经--佚名*导航地图-第5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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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上者,动也,有先举之义;下者,静也,有后应之义。先动制人,后应者制于人。今欲以静制动,以主制客,势力所难,故必审之详而计之熟,方得变难为易也。欲决者吉凶顺逆之事,先以贵神逆转之善恶言之,如课本凶又贵人逆治,愈是反背乖逆之事,加以虎蛇勾元凶将,则后应者凶祸必重矣。若当贵人居东北阳明之地,天将顺布,则吉神助顺而不助逆,而居下犯上者必受殃矣。
如被贼者是日之阳神,是我之后动制彼之先动,二动之间必审天乙之顺逆、发用所乘之将。如将又克神,是将与日干同类,是为争财格,主内外夺财,天将顺则居上得势,顺者胜;天乙逆则居下虽处势逆者胜也。
如日干贼上神,干上神是当今旺神,则日干休囚矣。事势重大,但谋者心慵或失辅,必待日干旺相之月方成矣。
如日上神发用,日干无气,又见日之阴神生扶日上神,则泄日之气,主事势是我党倡成,或子孙女人之事,但患赖为炎之,求人相帮,或候旺月为之,吉。
如日干制日上神,又有辰之阳神或中末传有一处反克日干而制救日上神,纵为日者有先胜,终被他人所并矣。
如辰上神被支辰所贼,是以静制动,以内制外,其吉凶如上审之。如日之阴或辰之阴神被贼,此以阴谋害上者,其凶亦同上推。
刘诚意曰:重审之课多凶少吉,以发用观事之始,始既受贼,如树之伐根焉,能生长乎?更传入墓鬼之地,纵有吉将亦不能免祸。更逢贵人逆治,将传其凶甚矣。若得吉神良将,逢旺相,更又生年命,主旧事再改成新之喜。若用神是日辰之阴神,又为日干之鬼,加以凶将逆治,主人居下以讪上,妇人执事以谋夫,奴仆欺主以行奸,臣叛子逆,阴邪害正,卑幼害长,故曰尊长不占重审,恐卑幼之仇怨也。
其象如内明外黑,进前有悔,退后难凭,心虚犹豫,举动无措。
邵子曰:“重则不一,审则有疑。事有不一伏一起理,或疑似必审之又审。凡事主间隔不一,不可忽略处之。”
袁天罡曰:“重审之课,以下犯上,非顺,逆也。从辰上发用者,事多起于女子,其吉凶当以天将决之。传及勾蛇虎作父母者,其人被父母杀害。传是勾虎作子孙者,其人杀害父母也。其人欲谋害阴人妻子也。传是勾蛇虎作妻财者,其人反被妻妾所害也。亦以休囚推其成败也。”
《悬解赋》云:“重审象地,象地者先迷而后利。”
占天文
主阴云。日之阴神发用,主阴暗;辰之阴发用,主阴雨;日辰之阳发用,有数日风云,然必参以将神五行生旺休囚言之。
占地利
主卑下、阴暗、污湿之地,高陵崩塌,但亦必参以上下衰旺言之。
占身命
不利尊长,阳不利父,阴不利母。兄弟动,衰则克兄弟,旺则克妻妾。父母动,衰则克父母,旺则克子孙。官鬼动则论衰旺,作龙常禄马贵人主有官贵,如身衰鬼衰作凶将,主多官衰灾疾病;或鬼旺克兄弟。如妻财动,衰主克妻,旺则克父母。如子孙动,衰则克子孙,旺则退职伤官,但有病者愈。以上俱是因卑幼阴人起祸,兼天将吉凶言之。
论人性质主多疑多思,或好色作乱,或受卑下凌迫,柔弱不振。若旺相及日逢吉将则能详审制宜,以静制动,则无可失。虽刑克尊长、孤立,于名利亦不虚也。居卑幼若加凶将,主重拜父母,兄弟失力,妻子重刑重创,功业得失不一。属卑幼则好犯上,处臣子而逆君父;处尊长者,所行暗昧,故下人篡弑、妻奴所害也。
占行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