廿二.黄紫二气色。如发现于界于宏大窄狭之间。则应为念旧而不容恶。漏少盈多。好德而不忍辱。劳倍功半。短期之利益有成。暂时之同舟共济。作因势倚人者论。比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。而所容之利益。治乱之加减各异也。
廿三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为死亡破败。危险伤残。最凶之气色。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。则应为危险牢狱。罢职失权。重则灭门赤族之例。有应震上之招嫉。有应争权之暗害。有应结党之仇雠。有应守义之赴难。
廿四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。则应为惊险破产。损失株累。亦主重刑人丁之例。有应盗匪之残害。有应小人之乘隙。有应戚族之内患。有应邻里之觊觎。
廿五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。则应为惊灾损失。株累拘留。重则为天灾发生于意外。次则为人事发生于不测。有应水火之浩劫。有应盗之诬攀。有应血光之灾厄。有应时势之危害。
廿六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下流贱业之人。则应为惊灾伽锁。丧财流离。重则为悬梁刎颈。而出下策之短见。轻则为流离辛苦。而受挫折之困乏。有应妄贪而受祸。有应愚拙而受诈。毁饥肤。残肢体。人流离。财耗散。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。而贵富贫贱之等级各异。其正受傍受连带受之祸患也。
廿七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。则应为弄巧反拙之惊险。欲益反损之危害。或为自恃之养瘫遗患。或为强行之中道崩溃。厚利而蔽其聪明。私欲而忘其危险也。
廿八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。则应为投陷阱而犹贪。蹈白刃而罔觉。或为权利之引诱。而倾覆之。或为邪淫之纵欲。而亡身也。
廿九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中才之人。则应为受屈之隐患。株累之惊险。蛛丝马迹之纠缠。损失而复牵延。族欺戚累之包围。亲情而复仇敌。此为才智贤愚之不同。而巧受屈受与间接受之祸患各异也。
三十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。则应为刚愎自用之轻举。种因招尤之飞灾。强梁作胆。执一而不计其生死。不顾其后也。骄悍为怀。辱人而不达其时机。取咎之道也。
卅一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。则应为守己而安其欺诈。持理而安其株累。受侮辱而复破败。临不测而复忐忑。犹豫不决。轻重失当也。
卅二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:则应为识人不足之损失。明知故犯之妨害。或为小利熏心而蒙蔽。大患随之。或为仓猝失足而触阱。两祸攻之。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。而受祸之轻重与复杂各异也。
卅三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。则应为不贪而受损失。慕义而受祸患。无因而受毁谤。意见不合也。有为而受狙击。志向不党也。
卅四.黑赤红掺之气色。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。则应为妄念之受牢狱。卑污之结仇怨。奇珍玩品之争夺。而为大破败。狗马声色之淫荡。而成暗杀机。
卅五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行事廉洁奸贪之间。则应为细故而生大患。片言而动杀机。恩怨混合。而为凶祸之门。亲疏离间。而为是非之窟。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。而安祸之舍取与附势各异也。
卅六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。则应为预算中变之损失。稳见顾忌之危害。求全不全之惊损。疑是疑非之遗误。临时中溃。患生肘腋也。
卅七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。则应为孤注行止之倾覆。力轻任重之失败。忘恩思怨之进逼。而受反动之圈套。以淫害正之偏见。而受亲近之愚弄也。
卅八.黑赤红惨之气色。如现发于决断持重冒险之间。则应为计划周详。而反掣肘。人力充足。而反障碍。经危险而有急智之转机。见破败而有中止之变。此为决断之与持重冒险不同。而受祸之大小与减等亦各异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