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笃曰。上列之图。为疾厄全图。而专论疾厄者。此为新修改正。而加之以经验。及十余年苦心始成。凡由气化所生之病。外发现于面部之部位。内根据五脏六腑之经络。则分内因之病。与外因之病也。按内因之病。为酒色财气之七情所伤。因喜怒哀惧爱恶欲而发也。外因之病。为天地不正之六气所感。因风寒暑湿燥火而发也。凡有疾厄。皆现于部位之气色。惟外部血光伤痕之症。于稽考不详。至于疮疥花柳痘疹。于部位亦有所关系也。
此气色为先天之动机。因气化而内外相应也。兹分三种。其第一为危险之疾厄。可以至死亡之症。其第二为常度之宿疾。可以至流连之症。其第三为临时之疾厄。而暂时不久。即可全愈。此为疾厄之三大纲也。如第一之死亡病。即祖脉。祖气。灵合。前卫。天门。命门。交关。宝仓。命符。天真。命官之十一部位是也。如流连之第二病厄。即后卫。命关。辅弼。机枢。三阴。中勾陈。下勾陈。宝阙。气海。血海。屏藩。浊阙之十二部位是也。
如第三之暂时病厄。即上勾陈。玄武。宝屏。生化关之四部位是也。至于飞灾奇祸。立见死亡之危灾。另有危险专图说明。此篇专论疾厄。逐一详解。以便阅者醒眼。而容易了解。如未经考正者。一并删除。或有疑案不明者。另有标点。阅者注意。以免混淆。而无一定把握也。余非故意毁谤前人。盖增补其不足。皆从事实之研究。证据之确实。为一定之规则。而可用也。
疾厄死亡类详解
一.祖脉即内属十二层楼。为大脑督脉之通过系。上至发际。下至天庭。为上停之正部。其地外属于脑海之督脉。内属咽喉之气管。而为内因之本病。关乎七情之伤。而应神经病。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。其人神经清而无伤。正气充足。加以事实顺遂。家庭平安。如有黑黯枯滞之气色。其人环境恶劣。事业失败。忧愁郁结。正气损伤。此死期将至。如黑黯枯滞。下至印堂者死。如发现白惨之浸色。主刑伤人丁。悲伤过度。郁结烦乱。而为大疾厄。
如发现红赤如火烧之气色。主官非牢狱。气愤不平。主沉疴宿疾。拖延而死。如发现黑惨加尘点之气。或赤惨如朵云之气。皆名杂花。几色凝结于一部。其人神经损伤。失其常度。而应癞狂昏债。失聪减智之病也。
二.祖气内应乳部之相通系。某地在鬓发之曲突处。两额角之间也。上至发际。下至边城。为左右干部之侧。是为内因外因之病。盖内因主忧愁之远。利害之顾忌。以成其疾。外因主六淫之瘟疫以为病。某地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。其人境遇亨吉。事实顺利。流通之财日增。喜因之信常至。故心和气平。身强祈安。而无病苦。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。其人有外务之障碍发生。远因之忧愁消息。主失眠惊悸之疾。如发现黑黯惨滞之气色。
主刑父母之孝服。或刑重要人丁。先有冷退之消耗。而转成内因征忡之疾。如横过印堂。亦为因此项事实而病死。或为误于药饵而死。如发现黑黯惨滞。而加浮腻之光。此为临时发生之瘟疫暴病而死。如浮光一线。窄而不宽。尚不至危。不过反复久病耳。
三.灵合即原名印堂。在两眉相对之中心。内属心脏之正系。五行属火。是为全面之君主。故上篇命之曰元首。如现紫润之气色为正色。主大吉而见喜庆。如发现黄明之气色亦为正色。主次吉而进财禄。如儿红赤之气色。则为危险之事实。立见死亡之灾厄。及有因失败而自隘自刎。如发现青腻浮滑之气色。主隐忧之病症。因损失而动气质。如发现黑黯枯滞之气色。是为水来克火。主大病灾。而至不治之症。其人虽无病。如发现黑惨枯滞之气色。
亦主死亡不治之症。或为飞灾横祸。牢狱枷锁之例。又因其灾祸悲愤交集伤神而死。此为重要之第一也。
四.前卫即由天庭起。下至中正止。在印堂之上。属心包络之正系。为外因之本病。见胀瞒烦闷痞塞抽痛之例。盖即心之华盖。而与两胁之骨相交也。有云心痛者非也。盖即心包络之气痛也。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色。其人主进职得权。常人主进财获利。如现青浮滑腻之气色。主烦闷呕吐之疾。而有暖啧便噎之病。如现黑惨黯滞之气色。主瘟疫厉气之痛症加以损失顾忌。气逆上冲。则为不治而死。如有红示之气色。主温热上蒸。抽筋痞塞。
而转风浮于外之疾。则为危症不治之例。次亦重病也。
五.天门即两额角之地。上至边城。下至眉棱。上为乳部之通过系。下为两腋之连带系。是为外因之病。而临时发生居多数。盖男子则为阳明之机枢。女子则为厥阴之机枢。故传经不过。必至死亡之灾厄。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色。主外库之财源颇丰。流通之货物颇遂。当然无病厄。如现滑腻红赤之气色。主病而不危。以及有不满意之损失。如现黑惨黯枯之气色。则应瘟疫临时发生之暴病。见抽筋拘弯。闭窍气阻之例。或为霍乱之症而死。
故麻衣有云。三天黑暗。病白天来。言为六淫不正之气流行。而患瘟疫之危症。三天者。即天庭与两天门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