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占第三
淳风按:自黄帝占已后,向数十家,其间或真或伪,不可悉从。今略取其理当者,删而次比,以著于篇。其间亦有出自经传子史,但有关涉,理可存者,并不弃之,今录古占书目于此,以表其人。自入占已后,并不复具记名氏,非敢隐之,并为是幼小所习诵,前后错乱,恐失本真故耳。
《黄帝》、《巫咸》、《石氏》、《甘氏》、刘向《洪范》
《五行大传》、《五经纬图》、《天镜占》、《白虎通占》
《海中占》、京房《易祅占》、《易传对异占》
《陈卓占》、《郄萌占》、《韩杨占》、祖暅《天文录占》
孙僧化《大象集占》、刘表《荆州占》、《列宿占》
《五官占》、《易纬》、《春秋佐助期占》、《尚书纬》
《诗纬》、《礼纬》、张衡《灵宪》
夫天地者,万物之父母也。覆载育养,左右无方。况人禀最灵之性,君为率上天之宗,天见人君得失之迹也,必极吉凶,故随其所在,以见变异。天有灾变者,所以谴告人君觉悟之,令其悔过,慎思虑也。行有玷缺,气逆于天,精气感出,变见以诫之。若天忽变色,是谓易常,四夷来侵,不出八年,有兵战。若阳不足,臣盛将害君上,则天裂。
按:马续《天文志》云:"孝惠二年,天开东北,广十丈,长二十余丈,天裂,阳不足;地震,阴有余:皆下盛将害上之变。"当时吕氏临朝干位,卒有兵乱,此其验也。若天分裂,作君之乱,无道之臣欲裂国,其下之主当之。若天开见光,流血滂滂;天裂见人,兵起国亡;天鸣有声,至尊忧而且惊。
刘向曰:春秋之前,天鸣地坼,灾异并臻,其主不知惊惧修德,上帝降灾,祸变必极,皆乱国之所生也。
凡国乱,五星化下为之祅,而降之自天。是故岁星降为贵臣,荧惑降为童儿嬉戏歌谣,填星降为老人妇女,太白降为壮夫处于林麓,辰星降为妇女,或变化无所不为,以见异而告之也。
凡天雨杂物,其类甚多。若雨禽兽,是谓不祥,不出三年,其下兵兴。天雨虫,人君不亲骨肉而亲他人,与裸虫同类,故虫从天坠地,骨肉去也。不救,兵大起。其起也,立王公,率同姓诸侯,无偏党侧,灾消。
刘向云:春秋时虫者,虫之灾也。以刑罚暴虐而取于天下,贪叨无厌以兴师动众,聚邑治城而失众心,虫为害矣。故宋文公三年秋,雨虫于宋。是时宋公暴虐重刑,赋敛无已,故应是雨虫。
天雨鱼鳖,国有兵丧。天雨骨,是谓阳消。王者德衰,令不行,佞不用,不出三年,内有争。天雨筋,国大饥。
天雨膏如虫,辅臣多贪,贤智隐之应也,君臣无道暴虐。
天雨肉,天不享其德,将易其君。
天雨爵锡,如甘露著树,不出三年,改易王。白者为甘露,黄者为爵锡。
天雨如水银,是谓刑祖。不出三年,兵丧并起,亡国失土。

